酒泉市人民醫(yī)院
腹腔鏡手術器械采購項目詢價采購公告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受酒泉市人民醫(yī)院的委托,對酒泉市人民醫(yī)院腹腔鏡手術器械采購項目以詢價方式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1.詢價文件編號:HCZB[2018]025號
2.詢價內容:腹腔鏡手術器械一批共18件(具體內容詳見《詢價采購文件》)
3.采購預算:¥74160.00元, 大寫:人民幣柒萬肆仟壹佰陸拾元整。
4.評標辦法:最低評標價法
5.供應商資格要求:
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
⑵供應商具有醫(y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許可證;
⑶所投產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療器械注冊證及登記表;
⑷供應商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未被列入“信用甘肅”
網(wǎng)站(www.gscredit.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統(tǒng)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yè)及其有關人員的方可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以以招標公告發(fā)布至投標截止期在 “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肅”網(wǎng)站(www.gscredit.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6.獲取詢價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請供應商2018年 8月27日至2018年8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歡迎符合上述條件的合格供應商到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酒泉項目管理分公司(肅州區(qū)水磨花園49號)報名并獲取詢價采購文件。
7.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
⑴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三證合一證件(原件備查);
⑵供應商需提供具有醫(y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許可證(原件備查);
⑶提供所投產品的醫(y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及登記表(原件備查);
⑷財務狀況報告(2017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yè)擔保機構出具的擔保函均可)(原件備查);
⑸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備查);
⑹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
⑺供應商需提供“信用中國”、“信用甘肅”、“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網(wǎng)站查詢的相關證明材料;
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⑼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以上第1-9項提供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兩份,并攜帶原件備查。報名時將報名資料提交給采購代理機構報名工作人員(萬玲:15337000089),資料不全者概不接待。
8.遞交詢價響應性文件時間、詢價時間及地點:
遞交詢價響應性文件時間:2018年 9月4日14:30時-15:00時,逾期不予受理。
詢價時間及地點:2018年9月4日15:00時,酒泉市人民醫(yī)院門診部九樓會議室召開,逾期不受理。
9.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姓名、電話及地址:
采購人:酒泉市人民醫(yī)院
聯(lián)系人:景麗麗 聯(lián)系電話:13830738188
聯(lián)系地址:酒泉市肅州區(qū)西大街22號
采購代理機構: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系人:萬玲 聯(lián)系電話:15337000089
地址:肅州區(qū)水磨花園49號
10.投標保證金提交專用賬戶及金額:
收款單位: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酒泉項目管理分公司
開戶銀行:甘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肅州區(qū)支行
賬 號:61012501200004887
繳納方式:銀行電匯
保證金金額:¥1000.00(大寫: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
備注:保證金到賬時間為2018年9月1日上午12:00前。
⑴保證金提交方式為銀行電匯,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證金。
⑵供應商必須從基本賬戶以電匯方式提交保證金,且保證金單位名稱必須與供應商登記的單位名稱一致,不得以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機構名義遞交。
⑶保證金遞交賬戶信息必須與代理公司到賬賬戶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11.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
12.是否為PPP:否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