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委托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組建積石山引水工程項目法人的通知
- 時間:201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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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發(fā)〔2012〕71號
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積石山引水工程是解決臨夏州積石山保安族東鄉(xiāng)族撒拉族縣17個鄉(xiāng)鎮(zhèn)25.76萬群眾飲水安全問題的一項重大工程,總投資3.8億元。根據《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財政部水利部建設部〈關于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fā)〔2000〕20號)中“總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負責或委托組建項目法人”的規(guī)定,省政府決定委托你州負責組建項目法人,任命法人代表,具體負責積石山引水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請你州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抓緊組建項目法人,認真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加快項目前期各項工作,力爭工程早日開工實施。
甘肅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